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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: MailBoard
Time: 13:26:40, 25/02/108
Subject:Re:Re: Re:佛法與現實之間
佛教對執著的解釋是世俗人不了解“人”是緣起而成的、是無常的,因而往往只顧自我,在五欲境內起了貪念而造業,《大乘義章》卷二說“愛染名貪。”卷五說:“于外五欲染愛名貪。”就是人只關心並耽愛追求自己在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之境而不離,就是煩惱法。佛教教人破的就是這種執著,能離此愛染,便是突破自我極限,佛教稱之為“破除我執”;行動表現是力求上進,精益求精,佛教稱之為“精進”。堅持善行,不是執著,是「擇善而固執之。」能使自己及他人離苦得樂的一切行徑是大乘佛教精神的體現,無論在科學、醫學或哲學範疇中,佛教都要求能與時俱進而獲成就,饒益有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