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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殺行為” 殺生與自殺都是有違慈悲的心態與行為,殺生是不與他人或生物快樂,不拔他人或生物苦痛,更殘害其生命,自殺是不與機會自己獲得快樂,不為自己尋求離苦的方法,因此殺生與自殺亦同是愚癡的行為。既是愚癡不當為,若果造成,依佛教教義來說,不當為而為,便會有不當的果報,況且以三世因果觀念來看,今生難耐而自我結束生命,亦難保有更好的來生。佛陀教人以六度從痛苦的此岸到自在的彼岸,自殺行為剛與六度相反,一、自殺沒有對自已布施慈悲,更可能造成別人(如家人親友)絕大的痛苦;二、自殺沒有遵守不殺生這戒律;三、自殺的人不能忍辱;四、自殺的人缺乏精進求生的勇氣;五、自殺是心理不平衡,心情不安定的表現;六、自殺是反智的行為。自殺絕不可能解決問題,反之以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去自處處事,才是最基本,最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方法。 每天行持十念阿彌陀佛聖號,及常念觀世音菩薩聖號,是為往生淨土積聚資糧,具足信、願、行、決定無疑。無論何時,無常忽到,便可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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