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:
凡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,身體健康狀況穩定,但需接受定期性的醫 療護理服務
患有慢性殘疾之長者,需在一人協助下在利用或不利用助行器材,輪椅、方可走動之長者
本院安老部及護理部院友之分佈比例圖: